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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20 14: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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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广西北海
简介
3月26日上午9时,平果县人民法院集中审理了周某等15人危险驾驶案件,平果法院刑庭法官黄亮独任审理并当庭宣判。30名驾校学员、20名公安民警及被告人家属约70人到场旁听了此次庭审。
庭审现场
案情回顾
被告人周某等11人因醉酒驾驶被民警查获,其中,被告人周某曾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14年底被平果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今年2月,周某又一次因醉酒驾驶被民警查获。谭某等4人则因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被民警查获。15名被告人中,血液中酒精含量最高的高达221.43mg/100ml。
被告人
公诉机关认为
周某等15名被告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人
当庭宣判
该批案件经开庭审理完毕,15名被告人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均表示没有异议,并当庭认罪。被告人谭某、张某、和某在交通事故中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被告人方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21.43毫克/100毫升,应该从重处罚,但谭某、张某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主动报警,并在原地等候处理,是自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方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卢某虽构成醉驾,但其行为是因为送病人就医;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86.96毫克/100毫升,略高于立案标准80毫克/100毫升。法官根据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及社会危害程度进行当庭宣判:判处周某等5人拘役3至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到3000元不等;判处蔡某等8人2至4个月的拘役,并宣告缓刑;对卢某、李某2人免予刑事处罚。
法官当庭宣判
宣判现场
这次集中审理是平果法院全力配合公安机关整治酒驾的“利剑”行动,平果法院采用集中审理的模式,快审快结,大大提高了诉讼效率。
旁听现场
驾校学员有话说
此次旁听庭审为自己敲醒了警钟,酒后驾驶不仅触犯了国家法律,还危及个人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我作为一名驾校学员,在考取驾驶证后,我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也尽量劝身边的人能做到这一点。”审理结束后,驾校学员黄某感慨地说道。
法官有话说
平果法院刑庭法官黄亮在接受采访时劝告酒驾司机不要心存侥幸,要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他说:“惩罚不是目的,希望通过此次集中审理,充分发挥刑罚预防和威慑功能,使广大群众坚决摒弃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的恶习,共筑平安平果”。
来源:平果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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