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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14 16: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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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集中清查收缴非法枪爆物品“百日行动”以来,平果县公安局精心组织,积极作为,广僻线索来源,加大对枪爆物品的宣传和打击力度,保持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近日,该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储存爆炸物案,抓获涉案人员2人,收缴涉爆管具(俗称发热管)200余根,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7月5日,平果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工作中获悉,有人在平果县马头镇大学路某厂房内非法储存可疑物品。该大队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警力开展侦查工作。
当日15时许,民警对该厂房进行突击检查,抓获涉案人员2人,当场查获200余根发热管。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钟某某供述此批发热管是致裂装置,主要用于工地爆破作业。该两人对非法储存爆炸物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钟某某因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被平果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刑法》规定“非法储存”是指明知是他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的枪支、弹药、爆炸物而为其存放的行为。“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私藏”,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条件消除后,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私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为。也就是说,符合配备条件的人员还得符合配备规定才行,否则一律属于非法行为。
希望广大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不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平果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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