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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湖北省(除武汉市外) 入平返平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通告 (第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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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23 09:30:27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Invalid IP data file
关于做好湖北省(除武汉市外)入平返平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通告(第七号)

  为组织做好从湖北省(除武汉市外)入平返平人员的健康管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现将从湖北省(除武汉市外)入平返平人员的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持有湖北省(除武汉市外)健康绿码或现居住地社区(村)以上出具的健康监测证明,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人社、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组织包机、专列、专车前往湖北省(除武汉市外)接返、招聘的务工人员;
  (二)湖北省(除武汉市外)采取“点对点、一站式”方式集中精准输送出省的务工人员;
  (三)经目的地单位(含各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下同)或社区(村)以上出具的返岗、返乡等有效证明,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等方式和渠道返平入平人员。

  二、管理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的入平返平人员,到达目的地后由接回单位或社区(村)第一时间送至平果县人民医院采样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以下简称核酸检测),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待检测结果。检测结果阳性的,立即送平果县人民医院诊治;检测结果阴性的,不再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但应当严格落实以下健康管理措施:
  (一)严格落实个人健康管理措施。上述入平返平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戴口罩,立即通过“爱广西”APP、“八桂彩云APP、“支付宝”APP等程序,及时申请广西健康码。同时,在入平14天内自觉做好体温监测,如出现发烧、干咳、胸闷、乏力等症状第一时间拨打120,并向其所在单位和社区(村)报告;除必须的工作和生活外,其余时间不外出、不聚餐、不聚集。
  (二)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从湖北省(除武汉市外)返平入平人员要服从我县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做好每日健康状况自我监测。无湖北省(除武汉市外)健康绿码或现居住址社区(村)以上出具的健康监测证明的人员,要按现行规定实行集中隔离。
  (三)严格落实单位和社区(村)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用人单位和社区(村)在湖北省(除武汉市)返回人员返桂当天,立即做好信息登记,督促其严格履行个人健康管理义务,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发现异常状况,立即按照相关预案做好应急处置。

  三、其他要求
  从湖北省(除武汉市外)返平入平人员所做的核酸检测费用由县财政统一兜底负责;其他诊疗项目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10号)规定执行。

  此前有关规定与此通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此通告为准。



平果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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