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2563|回复: 61

[生活见闻] 平果街头触动人心一幕:城管执法,女摊贩跪地磕头求饶…

  [复制链接]
发帖
城市币
威望

2018-5-24 14:29:21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西百色
视频来源微信群,具体情况不明。一边是职责所在,一边是生活所迫,唉,两边都不容易
[video=http://pic.xpgfc.com/qiniu_1527143901437_984_272]http://pic.xpgfc.com/video/20180524/1527143899442629_492.mp4[/video]
举报     顶端    回复本楼     楼主
发帖
城市币
威望

2018-5-24 15:01:07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西百色
这种时候,只能呵呵
举报     顶端    回复本楼     沙发
发帖
城市币
威望

2018-5-24 15:08:04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西北海
摊贩一下跪,城管将被贴上“恶人”标签。
其实城管是个尴尬的存在,不像JC有实权,常常得不到舆论支持。
法规是冰冷的,人却是有情的,这法该如何执行呢?
举报     顶端    回复本楼     板凳

2018-5-24 15:32:29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西百色
警告处理,下次再乱来就动真格的
举报     顶端    回复本楼     地板
发帖
城市币
威望

2018-5-24 15:33:42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西百色
城管要管理,摊贩要摆摊。城管驱赶摊贩,要没收摊贩的运输工具或货物,甚至罚款。摊贩无助之下,扑通跪地,苦苦哀求。
跪地者,没有职业,没有一技之长,流落到城市,靠摆摊养家糊口。你赶他们走还不算什么,要是没收他们谋生的器具诸如地板车一类,对他们来讲,损失就大了,甚至可以说是不让他们活。于是,他们没了退路,就地一跪,行天地之大礼,悲伤之极。
城管也是人,他们端着这个饭碗,履行自己的职责,必须对市容市貌施以管理。试想,大市小城,宽街窄巷,如果任由小商小贩占领,处处是农贸市场,处处垃圾遍地,成何体统?想想看,有的摊贩屡教不改、屡劝不退,施以罚没,本是无奈之举,也是“治本”之策。面对舆论压力和社会指责,有城管委屈地说:要是有门路,谁还干城管?他们肩负责任,背负压力,起早摸黑、终年累月地与摊贩们“打游击”“捉迷藏”,遭人垢病,情何以堪?
摊贩一下跪,城管将被贴上“恶人”标签。
假如没有城管...?
举报     顶端    回复本楼     5
发帖
城市币
威望

2018-5-24 15:35:37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西百色
清早哼着歌开着小电驴去上班,赫然发现常走的那条小道被偷倒了垃圾,此时你需要城管;着急去见客户却被占道经营的小贩堵在本就不宽的路上,此时你需要城管;小区里有人养着巨型犬,老老少少总冷不丁的被吓到,此时你需要城管;推着婴儿车带娃遛弯,人行道上停满了车,愣是把饭后散步逼成了走迷宫,此时你需要城管;街对面的餐馆经营夜宵,半夜总是喝酒打闹吵得人神经衰弱,此时你需要城管;有人在公共平台搭建阳光棚搞得下面漏水,此时你需要城管。
一句城市管理,牵扯太多太多,他们能做的太多太多,他们不能做的也太多太多,比如必须依法行政,收集证据,所以可能处理起来有些慢;又比如不构成违法而确有矛盾,他们又只能化身老娘舅,做做教育工作。所以,往往被罚的一方不甘心,举报的一方又嫌处理的不够完美。
假如我们每个都做好自己,不违章停车,不支持小摊贩,不违章搭建,不偷排餐饮油烟,不偷倒垃圾,等等那么没有城管,也是每一个城管人所乐见的事情,此时已是文明城市,和谐社会。在此之前,也呼吁对城管工作多一点理解和支持,相信城管队员的心会更加欣慰,能够更坚定地走在城市管理的第一线,为城市的发展贡献力量。
给城管多一份理解和支持,不为别的,只为大家有个更美好的城市生活。
举报     顶端    回复本楼     6

2018-5-24 15:38:59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西百色
不管舆论如何,都对城管敬之以礼,同志们辛苦了。
举报     顶端    回复本楼     7
发帖
城市币
威望

2018-5-24 15:59:25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西北海
城管应该坚持他们的立场,摊贩你想做生意,可以租门面,租不起门面回家种地也很不错,繁华都市都让你们随便乱摆摊,成何体统。
举报     顶端    回复本楼     8
发帖
城市币
威望

2018-5-24 16:01:27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西玉林
到处乱摆乱放,经常把路都给占了
举报     顶端    回复本楼     9
发帖
城市币
威望

2018-5-24 16:09:02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西玉林
平果市的期待!
举报     顶端    回复本楼     1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备案号:桂B2-20080010

        

桂公网安备 45102302000002号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桂B2-20230529 营业执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