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1-21 15:41:00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Invalid IP data file
对于辱警、暴力抗法等,挑战公安执法权威的恶性案件,公安部一再发声,然而仍有人以身试法、铤而走险,挑战民警执法权威!
2019年1月17日,平果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妨害公务案,刑事拘留1人,有效维护了民警、辅警的执法权威和合法权益。
1月17日下午17时30分,时值放学、下班高峰,平果县公安局交巡警队民警、辅警正在各交通要道执勤疏导交通。其中在教育路新时代红绿灯路口执勤的一名队员发现有一男子驾驶涉嫌非法改装、无号牌三轮车在路上行驶,于是上前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不料,车主不配合工作,拒绝停车,执意加速往平果五小方向行驶。考虑到放学高峰期人流、车流较多,交巡警队员为有效控制车辆,防止冲撞事故发生,其果断跳上三轮车后座车厢,责令司机立即停车。
车辆截停后,交巡警队员要求驾驶员交出车钥匙和驾驶证件,其突然发怒,辱骂队员,并从三轮车车头拿出一把菜刀,多次挥刀威胁队员,暴力抗法。最终该男子被迅速赶来增援的民警、辅警共同制服,并移交平果县公安局马头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经查,驾驶员李某某系无证驾驶,其所驾驶的三轮车既无号牌,还非法加装燃油发动机和铝棚架。
目前,李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平果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
扩展阅读:
“妨害公务罪”的概念: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妨害公务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的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这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队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事业单位人员受委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时,受到暴力侵犯,也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妨害执行公务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袭警,从重处罚: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公安民警和广大辅警常年奋战在执法执勤一线,每天面对大量矛盾问题和各种违法犯罪,与不法分子作坚决斗争,任务重、压力大、风险高,平果公安欢迎社会各界对他们的执法、执勤活动进行监督的同时,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支持民警、辅警执法,共同维护法律尊严。
对公然使用暴力或以暴力威胁民警、辅警依法履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维护民警、辅警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