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县教育局关于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事项的公告
为深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9〕26 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生对象
(一)小学
1.乡镇小学:截止2019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个别乡镇学校学位不足的,入学年龄可推迟到6.5周岁。
2.城区小学:城区学校因学位不足,招生对象为截止2019年8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3年2月28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学校:全县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一)小学
1.乡镇小学:由学校根据本辖区适龄儿童人数确定招生计划。
2.城区小学
(二)初中
三、片区划分
(一)乡镇小学招生片区:乡镇小学的招生片区即为本乡镇行政辖区。
(二)城区小学招生片区(详见示意图)。
(三)初中学校招生片区(详见示意图)。
初中学校除按片区划分招收片区内城区户籍和购房户学生外,以下初中还负责招收乡镇户籍小学毕业生:
1.平果县民族中学教育集团新安分校招生片区:招收吉祥小镇小学毕业生、户籍属新安镇、果化镇的小学毕业生、户籍属马头镇那厘、雷感社区和家庭住址在铝城大道西段(五十米铁路桥以西)区域的小学毕业生。
2.实验初中招生片区:招收户籍属太平镇、黎明乡、同老乡的小学毕业生。
3.平果八中招生片区:招收户籍属榜圩镇、旧城镇、凤梧镇的小学毕业生。
4.平果七中招生片区:招收户籍属马头镇各村、坡造镇、四塘镇、海城乡的小学毕业生。
(三)民办学校招生片区
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9〕26 号)文件要求,自主确定招生片区。
四、报名时间
(一)小学报名时间: 6月15日(周六)、6月16日(周日)、6月22日(周六)、6月23日(周日)、6月29日(周六)、6月30日(周日)为报名时间,每天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述时间段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二)初中报名时间:6月17日-6月20日。由各小学通知各毕业生家长在上述时间段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校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三)民办学校招生时间:6月13日起,民办学校开始招生,招生程序由各校自主确定。
五、报名地点
(一)小学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设在平果一小(集团总校)、平果二小、平果五小(集团总校)、平果六小、平果七小(集团总校)、平果八小、平果九小校内,各适龄儿童家长在规定报名时间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也可就近到其他学校报名。但在哪所学校报名成功,并非说明能够入学那所学校。
(二)初中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设在各小学,由各小学负责组织本校小学毕业生报名并将学生信息录入招生系统。
在县外就读的平果县户籍小学毕业生,在上述报名时间段(6月17日-6月20日)持户口簿、房产证(有则提供)、义务教育证书到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办公室(教育局办公楼二楼)报名,联系电话:0776-- 5823606。逾期可自行到片区学校报到。
六、报名材料
(一)小学报名材料
1.属烈士、现役军人、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及武警水电部队转企官兵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原住居民的,提供户口簿原件、独立产权房产证原件(有则提供)。
3.属购房户的,提供户口簿、独立产权房产证原件,若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交款收据(正式银行收据);房产证户主必须是适龄儿童父母,若适龄儿童及父母住祖父或外祖父房屋,且户籍与祖父或外祖父在一起三年以上的,可提供祖父或外祖父房屋产权证。
4.属租房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居住证明(由县流动办提供,具体办理办法附后)、注册年限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经商者选择提供)。
5.属寄住的,提供寄住户主及寄住者户口簿原件、寄住证明(由居委会或小区物业提供)。
6.属工作调动随迁子女学生,提供户口簿原件、调动相关文件原件。
(二)初中报名材料
1.属烈士、现役军人、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及武警水电部队转企官兵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原住居民的,提供户口簿原件、独立产权房产证原件(有则提供)。
3.属购房户的,提供户口簿、独立产权房产证原件,若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交款收据(正式银行收据);房产证户主必须是适龄儿童父母,若适龄儿童及父母住祖父或外祖父房屋,且户籍与祖父或外祖父在一起三年以上的,提供祖父或外祖父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
七、录取原则
(一)乡镇小学
各乡镇小学根据本辖区(本校)实际自主确定招生办法、录取原则并组织实施。
(二)城区小学
各学校负责录取本校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录取依据主要以户口簿住址为主,户口住址不在招生片区,则以独立产权房产证(或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地址为主;在招生片区内租住或寄住的,依据其租房合同、居住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录取。若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按如下顺序录取: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及武警水电部队转企官兵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原住居民(即户口簿住址与独立产权房产证地址一致的住户)――购房户(户主必须是适龄儿童父母,若适龄儿童及父母住祖父或外祖父房屋,且户籍与祖父或外祖父在一起三年以上的,可凭该房屋产权证登记入学;若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须出示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交款收据(正式银行收据))——租房户(或寄住户),同等条件的,居住时间长者优先,同为租房户的,有工商营业执照者优先。按招生计划录满后即停止招生。未被录取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
(三)初中学校
各学校负责录取本校招生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录取依据主要以户口簿住址为主,户口住址不在招生片区,则以独立产权房产证(或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地址为主。若招生片区内小学毕业生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按如下顺序录取: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及武警水电部队转企官兵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原住居民(即户口簿住址与独立产权房产证地址一致的住户)――购房户[户主必须是适龄儿童父母,若适龄儿童及父母住祖父或外祖父房屋,且户籍与祖父或外祖父在一起三年以上的,可凭该房屋产权证登记入学;若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须出示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交款收据(正式银行收据)],同等条件的,居住时间长者优先。按招生计划录满后即停止招生。未被录取的学生和非平果县户籍学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
(四)民办学校
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9〕26 号)文件要求,自主确定招生办法。
八、预录名单公示时间
月13日―7月14日,各学校在本校公示栏公示本校预录取学生名单。各家长也可以在平果教育信息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pgjyw.com/)。
九、问题解答
7月15日―7月16日,县教育局组织相关学校在平果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一楼集中解答家长疑问,并查缺补漏纠错。
十、学生报到注册时间
7月20日-7月22日,各儿童少年或家长持户口簿原件(小学毕业生还须带义务教育证书)到就读学校报到注册,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十一、招生咨询电话
县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 0776-5823606
平果一小教育集团总校 0776-5833722
平果二小 0776-5827487
平果五小教育集团总校 0776-5669690
平果六小 0776-5669608
平果七小教育集团总校 0776-2588961
平果八小 0776-5885202
平果九小 0776-5669635
平果高中初中部 0776-5821180
平果县民族中学教育集团总校 0776-5826576
平果县民族中学教育集团新安分校 0776-2580308
实验初中 0776-5851299
平果七中 0776-5821097
平果八中 0776-5821799
监督举报电话 0776-5821307(县教育局办公室)
附件:1.平果县2019年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划分示意图
2.平果县2019年初中学校招生片区划分示意图
平果县教育局 2019年5月31日
附:居住证明办理
一、办理地点:平果县马头镇兴平路90号(旧马头派出所旁)流动人口办公室
二、提供材料
1.学生户口簿复印件一份(户口簿第一页与学生那一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学生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附手机号码)
3.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租住时间满半年以上)
4.租住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及房屋平面图复印件各一份
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以下材料之一:
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土地使用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准建证明等
5.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附手机号码)
6.房屋产权证明文件上如果没写最新门牌号的,须拍照新门牌打印一份,并且到所在社区开具房屋地址门牌证明
7.户口非平果的需提供监护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1张
小学划片招生示意图
初中划片招生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