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第一时间报警,抢救伤员。但平果县一无良驾驶员却置伤者于不顾,疯狂逃窜。
7月16日下午3时55分,一辆无号牌三轮电动车沿平果县新兴路由炼沙往人民路方向行驶,行至平果县第九小学门前路段时碰撞一位正在斑马线上行走的妇女。碰撞后,行人倒地,驾驶员不但没有下车查看被撞人的伤情,反而做出了令人唾弃的行为,开车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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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好途径此处的两名驾驶电动自行车好心市民看到这一情形后,不约而同地追赶三轮电动车,趁其行驶到人民路停车之际,二人左右包抄拦住三轮车司机,指责其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要求其返回处理。但三轮电动车驾驶员置他人安全于不顾,强行将车辆从两人身旁开走。两人骑上车继续追赶,无奈三轮车在一个十字路口失去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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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报警后,平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出警现场,了解行人伤情,并调取各个路口监控,查看车辆行车轨迹,寻找肇事车辆。但由于车辆无号牌,给案件侦破带来极大的难度。民警、辅警反复查看各个路口监控,并在一个路口的监控画面中捕捉到嫌疑人的体貌特征,而这一特征也深深地印在办案民警、辅警的脑海里,但在全县几十万人当中找出嫌疑人也无异于大海捞针……
案件发生后,交警大队民警、辅警一直没放弃对嫌疑车辆和嫌疑人的查缉。直到7月22日上午,一名辅警在上班途中,发现一位体貌特征与嫌疑人极为相似的驾驶员,其所驾驶的车辆也与嫌疑车辆极为相似。在确定了嫌疑人后,辅警悄悄跟随该车,并打电话给值班民警汇报这一情况。随后,民警、辅警前后夹击,成功在岜赖路将车辆截停,而被拦停的嫌疑人仍想做困兽之斗,冲撞执勤车辆欲再次逃窜,民警、辅警不顾个人安危,奋勇制敌,终于将其抓获。
经调查查明,嫌疑人杨某某,平果县同老乡人。当天,杨某某驾驶一辆无号牌三轮电动车沿平果县新兴路由炼沙往人民路方向行驶,行至平果县第九小学门前路段斑马线碰撞行人后,为逃避法律责任驾车逃逸。
目前,违法嫌疑人杨某某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被平果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交警大队对其驾驶证计12分处罚。
平果警方温馨提示
交通肇事逃逸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若不慎发生交通事故,请勿逃跑,要及时下车查看情况,救助伤员,拨打电话报警,做文明守法驾驶员。
交通肇事逃逸司机的心态不尽相同,心存侥幸、畏惧法律、害怕巨额赔偿......但殊途同归,他们走上的都是一条丧失人性,与法律对抗的不归之路。在现有的侦查条件下,尤其是道路监控设施的逐步完善,他们无疑是作茧自缚。不仅如此,据法律规定,肇事逃逸还要“罪加一等”。
所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持冷静不要紧张,立即停车报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切莫存侥幸心理逃逸,别一失足铸大错。逃逸的后果,从经济层面讲,保险不予理赔。从法律层面上讲,逃逸方负全责,面临扣12分、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逃逸致人重伤的,判3年至7年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来源:平果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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