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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14 18: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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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平果撤县设市系列庆典活动安全顺利进行,根据《民用航空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平果县公安局决定在活动举办期间,对平果县相关区域的“低慢小”航空器实行临时飞行管制,未经公安机关审批的飞行活动一律禁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制区域及时间:
管制区域:平果县行政信息中心大楼及平果县文化公园方圆一公里空域;
管制时间: 2020年5月17日08:00至5月19日18:00
二、管制对象:
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通常是指飞行高度在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飞行目标,主要有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孔明灯、空飘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三、管制措施:
(一)凡是在以上管制时段和管制区域,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各类“低慢小”飞行器,一律不得升空飞行。 (二)对各类违法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平果县公安局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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