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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14 17: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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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试验区
人才新政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可享受政策(节选)
(一)A层次人才
1.新引进到试验区工作的给予安家费100万元。
2.对落户试验区的重点产业企业,其企业高管、骨干科研人才以及其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每年按照其缴纳个人所得税试验区留成部分的100%给予奖励。
3.新引进到试验区工作,协议期内在试验区购买首套住房的,给予每人购房补助100万元,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试验区购买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6倍。未购买住房且在工作地租房居住的,前两年给予每人每月租房补贴3000元,或可申请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4.子女由教育部门优先安排在公立幼儿园和其意向的义务教育学校接受教育;配偶要求随调或随迁安置到试验区工作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由组织、人社部门统筹推荐或安排到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就业。
5.享受医疗优诊服务,每人每年享受2500元标准的医疗体检。
6.给予医疗卫生领域学科带头人团队建设经费60万元。
(二)B层次人才
1.新引进到试验区工作的给予安家费50万元。
2.对落户试验区的重点产业企业,其企业高管、骨干科研人才以及其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每年按照其缴纳个人所得税试验区留成部分的100%给予奖励。
3.新引进到试验区工作,协议期内在试验区购买首套住房的,给予每人购房补助50万元,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试验区购买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5倍。未购买住房且在工作地租房居住的,前两年给予每人每月租房补贴2000元,或可申请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4.子女由教育部门优先安排在公立幼儿园和其意向的义务教育学校接受教育;配偶要求随调或随迁安置到试验区工作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由组织、人社部门统筹推荐或安排到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就业。
5.享受医疗优诊服务,每人每年享受2000元标准的医疗体检。
6.给予医疗卫生领域学科带头人团队建设经费40万元。
(三)C层次人才
1.新引进到试验区工作的给予安家费40万元。
2.对落户试验区的重点产业企业,其企业高管、骨干科研人才以及其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每年按照其缴纳个人所得税试验区留成部分的100%给予奖励。
3.新引进到试验区工作,协议期内在试验区购买首套住房的,给予每人购房补助40万元,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试验区购买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4倍。未购买住房且在工作地租房居住的,前两年给予每人每月租房补贴1800元,或可申请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4.子女由教育部门优先安排在公立幼儿园和其意向的义务教育学校接受教育;配偶要求随调或随迁安置到试验区工作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由组织、人社部门统筹推荐或安排到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就业。
5.享受医疗优诊服务,每人每年享受1500元标准的医疗体检。
6.给予医疗卫生领域学科带头人团队建设经费30万元。
(四)D层次人才
1.新引进到试验区工作的给予安家费30万元。
2.新引进到试验区工作,协议期内在试验区购买首套住房的,给予每人购房补助30万元,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试验区购买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3倍。未购买住房且在工作地租房居住的,前两年给予每人每月租房补贴1500元,或可申请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3.子女由教育部门优先安排在公立幼儿园和其意向的义务教育学校接受教育;配偶要求随调或随迁安置到试验区工作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由组织、人社部门统筹推荐或安排到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就业。
4.享受医疗优诊服务,每人每年享受1000元标准的医疗体检。
5.给予医疗卫生领域学科带头人团队建设经费20万元。
(五)E层次人才
1.新引进到试验区工作的给予安家费10万元。
2.新引进到试验区工作,协议期内在试验区购买首套住房的,给予每人购房补助10万元,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试验区购买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2倍。未购买住房且在工作地租房居住的,前两年给予每人每月租房补贴800元,或可申请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3.享受医疗优诊服务,每人每年享受800元标准的医疗体检。
4.给予医疗卫生领域学科带头人团队建设经费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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