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果县2020年春节期间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公告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为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爆炸等事故,降低因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现将春节期间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相关规定,在适用限放区域内的以下区域、场所,在任何时段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等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2.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大型文体活动场所、休闲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商业街(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3.党政机关办公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院、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单位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4.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气)库等生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单位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使用明火的场所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5.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
6.水利设施,水、电、气供应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7.建筑物、构筑物室内及其公共走廊、楼梯、电梯、屋顶、阳台、窗口;
8.消防救援难度较大的平房密集区域,停放车辆较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
9.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区域。
二、烟花爆竹限燃时间和区域:2020年春节期间(2020年1月24日0时至2月8日24时)。烟花爆竹限燃区域:迎宾大道、炼沙砖厂、平果北高速收费站、平百二级路百合基地路口以内城市建成区为烟花爆竹限燃区域(附图),减少和限制烟花爆竹的燃放。
三、平果县烟花爆竹限燃区域范围内,烟花爆竹允许燃放时间段为:2020年1月24日0时至1月25日24时(即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时间),2月8日(正月十五)7时至22时。除以上时段外,其他时间该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平果县城区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必须在公安部门划定区域范围内(集中燃放范围为: (1)马头镇人民政府南面空旷地块。(2)平果县露天篮球场平整场地。(3) 朝阳街旧码头至原糖厂沿江新建道路(附图);县人民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以上预警期间,全面禁放。
四、请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携手共创平安平果,共建美丽家园,共享幸福生活。
平果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7日
绿色阴影区域为平果县城区内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一)
绿色阴影区域为平果县城区内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二)
绿色阴影区域为平果县城区内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三)
红线阴影区域内为平果县城区燃放烟花爆竹限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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