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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平果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或将调整!调整后价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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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30 09:00:30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Invalid IP data file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2008年第2号令)的规定,我局定于2023年2月6日上午召开平果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 间
  2023年2月6日(星期一)上午9:00时

二、地 点
  平果市行政信息大楼A401会议室(地址:平果市马头镇铝城大道1780-6号)

三、定价方案要点

  (一)保育教育费。综合考虑我市幼儿园等级、办园成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幼儿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拟调整的平果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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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住宿费。寄宿制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住宿服务

  (不含午休)的,可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80元/人.月。幼儿园为幼儿提供午休所发生的费用,在保育教育费中列支,不得另外收取住宿费。

  (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幼儿园可向幼儿家长收取伙食费,伙食费属于代收费,伙食费按月或按学期预收,全部用于幼儿膳食,期末据实结算并向家长公示,多退少补。其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和标准,按自治区发展改革、财政、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除保育教育费、住宿费、伙食费及自治区规定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幼儿园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在最高限价内,各公办幼儿园可根据办园条件、成本等因素制定本园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报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告知性备案并公示后执行。

四、听证会代表人员名单

(一)家长代表(12人)
  刘秋成、黄艳玲、许芳仙、农丽美、黄荣慧、廖金颂、黄晓丹、陈春苗、陈勇军、黄雪珍、黄柳青、黄锐。

(二)公办幼儿园代表(5人)
  周彦 平果市第一幼儿园园长
  隆慧  平果市第二幼儿园副园长
  周夏平   平果市新安镇中心幼儿园副园长
  陈月娥   平果市榜圩镇中心幼儿园园长
  梁惠华   平果市果化镇中心幼儿园园长

(三)人大代表(1人)
  邓小娟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

(四)政协委员(1人)
  廖淑娟  马头镇党委宣传委员

(五)政府部门(6人)
  黄永强 平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宋志伟  平果市教育局副局长
  覃寒  平果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农上任  平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陆金妹平果市财政局教科文股股长
  兰婕   平果市教育局基教股副股长

(六)听证人(3人)
  颜宣妮   平果市发展和改革局总经济师
  黄  真   平果市发展和改革局商品价格和收费管理股股长
  覃珍郁   平果市发展和改革局商品价格和收费管理股工作人员  

  特此公告。

  附件: 平果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平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28日





平果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提升我市公办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幼儿及家长对学前教育优质服务的需要,根据《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发〔2019〕10号)、《自治区物价局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我区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7〕8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桂发改收费规〔2021〕1224号)等有关精神及平果市教育局于2022年9月23日向我局递交了《关于要求调整平果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函》(平教函〔2022〕100号),结合我市实际,拟对平果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一、拟调整的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保育教育费。综合考虑我市幼儿园等级、办园成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幼儿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拟调整的平果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如下:
微信图片_20230130085911.png

  (二)住宿费。寄宿制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住宿服务

  (不含午休)的,可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80元/人.月。幼儿园为幼儿提供午休所发生的费用,在保育教育费中列支,不得另外收取住宿费。

  (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幼儿园可向幼儿家长收取伙食费,伙食费属于代收费,伙食费按月或按学期预收,全部用于幼儿膳食,期末据实结算并向家长公示,多退少补。其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和标准,按自治区发展改革、财政、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除保育教育费、住宿费、伙食费及自治区规定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幼儿园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在最高限价内,各公办幼儿园可根据办园条件、成本等因素制定本园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报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告知性备案并公示后执行。

二、退费及减免规定

  (一)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按学期收取,每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不得跨学期预收。幼儿缴费入园后,因故中途转(退)园,幼儿园应根据幼儿实际在园时间,计算清退剩余的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当月15日(含)前转(退)园的,按半个月计收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当月15日(不含)后转(退)园的,按一个月计收保育教育费、住宿费。

  (二)经幼儿园及家长双方协商自愿,幼儿园在寒、暑假期间向幼儿开放的,保育教育费采取按日收取的办法,具体按幼儿申请留园的天数计算。留园期间保育教育费日收费标准可在正常保育教育费日收费标准(按月收费标准除以22天计算)基础上最高上浮不超过50%。幼儿留园期间因个人原因请假的不退还保育教育费。

  (三)幼儿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免收保育教育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应减免保育教育费,减免额度不得低于收费标准的50%。

三、加强收费监管
  (一)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制度。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招生简章、收费场所显著位置等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内容、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及优惠政策等内容,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监督。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财政票据,收费收入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建立健全收费报告制度。幼儿园应在每年3月底前向市教育、发展改革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收费情况。

  (三)强化监督和指导。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的类别和等级管理,引导幼儿园逐步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财政部门要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保障公办幼儿园持续发展。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的收费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要督促幼儿园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规范收费行为。

  本方案拟从2023年秋季学期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凡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如国家、自治区出台相关新政策,从其规定。



平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28日


来源:平果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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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也要收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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