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打工了几十年,故乡是魂牵梦绕,总想回老家看看,住上几天,与儿时的朋友叙叙旧。甚至想到老了,不能打工了之后,在村里修座房子,住上几年,闲时打鱼捞虾,或种瓜种豆,偶尔邀三五老友,小酌三两杯。想想那种“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实在是很有诱惑力的。
可是,有个朋友却不赞成。理由是回家住三五年,就把所有的亲朋好友得罪完了。
这个朋友头脑活络,原来也是农民一个,改革开放后搞饲料销售,得了点钱,算是农村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人。在县城买了房子、车子,回到老家,出手也大方,人缘关系很是不错。但是他说,出手小气不行,出手大方也不行。出手小气村里人自然看不起;出手大方村里人认为你“摆阔”。你见了村里人,如果不先打招呼,对方可能装作没看见,往一边躲去。你得早早迎上去,赶紧掏出烟,动作稍微慢点,他就会在心里骂:你算什么东西?当初和我一起种田,还不是和我一个卵样。无非是走点狗屎运(指好运)罢了。
他说:“你老了回到村里住,人家认为你总比他们富有一些,找你借钱借米,你借不借?这还是小事,邻里口角之争,山林水利之争,村与村间械斗,找你打官司,你帮不帮?你不帮忙,得罪了他;你帮忙,就要得罪另一方。大家不是同村就是同乡,都不好得罪。还有,人家子女上大学、找工作,请你帮忙,你帮不帮?不帮,得罪了他;帮吧,你那时已告老还乡,褪了毛的凤凰不如鸡,没有什么能耐了,你所认识的同学、朋友也大多退了休,帮得了吗?你到了村里住,总得要个车吧,人家刚刚解决温饱,你开个车子四处跑,你是否有出风头之嫌?”
一番话说得我只有点头称是的份。后来,我把这个观点说给老乡们听,竟然有不少人赞同。一位老同学说,前次他回到老家过年,本来想杀一头猪,款待一下村里60岁以上的老人,不想村里有人说他“出色”。
这“出色”二字,在老家不作“特别好”解释,而是“出风头”、“有意表现”之意,也就是有意让人家知道你“胡汉三”回来了。这位同学说,他年轻时回去没有这种事,现在年纪大了,回去却反倒觉得有了一层隔阂。我们说,当初你是在外工作,不显山露水。如今你当了萝卜头,反差大了,你没有变,人家的感觉不一样了。我相信这是农村个别现象。虽然吃的住的都变了,但总有一些人的劣根性难变。几十年前,大家一般穷时,倒也相安无事,称兄道弟,喝酒猜码,阿尿泡饭,不分彼此。一些人一旦富了一点,人家就看不上眼,嘴上虽然不说,心里就像捅刀子,恨不得你比他更差。鲁迅老先生写的那个阿Q,就看不得人家比他富,说“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可能也再想:“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这种前清的遗老,至今还健在,你有什么办法?
唉,这就是生我养我的老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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