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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单招录取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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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26 16:18:00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Invalid IP data file
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县、市、区招考办统一组织安排的普高体检,否则不能参加录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指导意见》和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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