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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案例] 警惕!切勿将孩子独留家中 “小火”酿“大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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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9 10:00:01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西百色
  火灾事故基本情况:2023年1月7日12时53分,百色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百色平果市马头镇龙泉街113号民房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约35平方米,造成3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5537.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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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现场 (1).JPG
火灾现场(一)

火灾现场 (2).JPG
火灾现场(二)

火灾现场 (3).JPG
火灾现场(三)

  经事后调查,起火原因为小孩玩火所致。

  平果消防部门提醒:
  1.不能将小孩单独反锁在家中,要把火柴、打火机、蜡烛等放在孩子接触不到的位置,告诫孩子,这些物品不是玩具,不能随便玩。
  2.让孩子远离家中火源点,不要让孩子摆弄家里的电器、煤气、灶具开关等。
  3.教孩子认识常用的消防标志,如安全出口、疏散指示等标志,危险的时候要顺着正确指示的方向逃生。
  4.教孩子学习简单的自救知识,遇到火灾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逃生或是固守待援,并要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电话。身上着火应该就地打滚将火熄灭,不能慌乱奔跑。

  儿童玩火的危险性极大,对小孩玩火造成火灾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其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115条,不满16周岁的人犯失火罪,不予刑事处罚的,应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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