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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31 1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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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针对食品浪费出台的专项立法,为公民和全社会确立了餐饮消费、日常食品消费基本行为准则。
2023年以来, 百色市依法纠正、 查处了多起食品浪费违法行为, 5月29日, 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了第一批典型案例。
01、右江区某饮品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5月11日,右江区市场监管局在对辖区内某饮品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场所、桌面等均未见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右江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02、田阳区某饭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5月8日,田阳区市场监管局在对辖区内某饭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饭店经营场所、包厢墙面和桌面等均未见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田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03、田东县某美食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5月8日,田东县市场监管局在对辖区内某美食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场所、桌面等均未见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田东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04、平果市某小吃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5月9日,平果市市场监管局在对辖区内某小吃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场所、桌面等均未见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平果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05、德保县某食府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5月10日,德保县市场监管局在对辖区内某食府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食府经营场所、包厢墙面和桌面等均未见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德保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06、靖西市某粉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5月8日,靖西市市场监管局在对辖区内某粉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场所、桌面等均未见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靖西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07、那坡县某酒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5月15日,那坡县市场监管局在对辖区内某酒馆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酒馆经营场所、包厢墙面和桌面等均未见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那坡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08、乐业县某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5月11日,乐业县市场监管局在对辖区内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经营场所、包厢墙面和桌面等均未见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乐业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09、田林县某校外托管服务有限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5月6日,田林县市场监管局在对辖区内某校外托管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经营场所、桌面等均未见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田林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10、隆林各族自治县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5月9日,隆林各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在对辖区内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经营场所、包厢墙面和桌面等均未见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隆林各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11、西林县某电子商务服务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5月10日,西林县市场监管局在对辖区内某电子商务服务部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服务部在外卖平台上未见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西林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12、凌云县某火锅城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5月8日,凌云县市场监管局在对辖区内某火锅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场所、包厢墙面和桌面等均未见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凌云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来源:百色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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