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4-3 17:51:50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Invalid IP data file
又是一年清明时。在清明扫墓祭祀活动中,人们往往会采用上香、焚纸钱、放爆竹等传统方式寄托对祖先亲人的哀思和缅怀。殊不知野外枯草易燃,这些焚烧祭祀用品的祭祀方式,稍有不慎,极易引发山林火灾,最终导致“清明节”变“清明劫”。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清明节即将到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两起因祭祀引发山林火灾的典型案例,提醒大家清明期间文明祭祀,防患于未“燃”!
案例一
2023年1月,被告人苏某某在平果市旧城镇兴宁村“岸拉山”迁坟祭拜过程中,燃放鞭炮不慎引起森林火灾。经鉴定,火烧的林地总面积为7.275公顷(109.125亩),地类为国家规定灌木林地,森林类别为重点公益林。2023年5月8日,被告人苏某某经民警电话联系,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同年8月25日,苏某某主动赔偿平果市旧城镇兴宁村村民委员会5232元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该案经平果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以失火罪判处苏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二
2023年4月6日,被告人蓝某某在平果市榜圩镇隆足村“六四山”扫墓时燃放鞭炮,引发山林火灾。经鉴定,火烧的林地总面积为10.87公顷(163.05亩),地类为国家规定灌木林地,森林类别为重点公益林。2023年4月7日,被告人蓝某某经公安人员电话联系后,主动到平果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该案经平果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以失火罪判处蓝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法官说法
失火罪,是指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致人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上述案例中,被告在祭祀过程,燃放鞭炮让火苗飘散,引发火灾,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危害,构成失火罪。
案件就在眼前,警示就在身边。近年来,因祭祀燃放鞭炮、焚烧纸钱等引发火灾的事件常有发生。清明将至,在此,呼吁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捧一束鲜花、敬一杯酒、讲一段往事,以寄哀思;采用低碳、文明、绿色的祭扫方式,文明祭祀。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来源:平果市人民法院
|
|